java中成员变量的分类_Java基础—变量分类、类与对象
1.1变量的分类
1.根据数据类型划分: 基本数据类型变量 和引用数据类型变量
2.根据位置划分:
局部变量:定义在方法的内部或某个语句块的内部,局部变量必须初始化了,才能使用
全局(成员)变量:定义在类的内部,任何方法的外部,使用范围是整个类
1.2面向对象编程思想
事物看成一个整体,从事物的特征(属性)和行为(功能、方法)两方面及进行描述。
万事万物皆对象,不存在完全一样的对象,对象之间赋值,其实是对象的引用
面向对象的特性:抽象、封装、继承、多态
1.3 类
类是一组相关属性和行为的集合,可以看成是一类事物的模板,使用事物的属性和方
法来描述该类事物。
public class Person { //class关键字描述类
private String name;
private int age;
private String gender; //成员属性(变量)
public Person(){} //构造方法
public void speak(){ //成员方法:对象事物的行为
System.out.println("speak");
}
public void run(){
System.out.println("run");
}
public void eat(){
System.out.println("eat");
} }
1.4对象
类和对象的关系:类是对象的抽象,对象是类的实例化
1.4.1创建对象:
类名 对象名=new 类名(); //对象是通过构造方法创建出来的
构造方法
public 类名(参数列表){ }
构造方法的作用:
1.创建对象
2.通过构造方法可以对成员变量(属性)进行初始化
构造方法的分类:
1.无参数(默认)构造方法:显示无参数(用户自定义的) 和隐式无参数的构造方法
(当一个类中,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构造方法的时候,JVM 会默认提供一个无
参数的构造方法。【当一个类中存在了一个或多个任何形式的构造方法了,那么 JVM 就不会再 提供这个隐式的无参数的构造方法了。】 当一个类中如果存在有参数的构造方法,那么此时还想通过无参数的构造方法 来创建对象,那么只需要添加一个无参数的构造方法即可。)
2.有参数构造方法
构造方法的注意事项:
构造方法的方法名称必须和类名相同
构造方法中没有 return 也没有返回值和 void
构造方法不能被 static 等关键字修饰
一个类可以有多个构造方法,保证参数列表(个数、类型、顺序)不同即可(重载)
** 1.4.2对象的使用:**
调用成员变量语法格式:对象名.成员属性(变量)
调用成员方法语法格式:对象名.方法名(参数列表);
1.4.3成员属性:
成员属性都有默认值,所以在声明成员属性时,可以不用初始化,就能使用
1.4.4成员方法:
访问修饰符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称(参数列表){ }
成员属性可以直接在成员方法中使用,但是 main 方法中如果要调用成员属性和方法必须 通过对象**.属性名*方法名*(参数列表)的形式来调用,成员方法之间调用,直接写方法名(参数列表)**即可